四、道品诵第四
【正文】(六三九)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偷罗国跋陀罗河侧伞盖庵罗树林中,尊者舍利弗、目犍连涅槃未久。尔时,世尊月十五日布萨(112)时,于大众前敷座而坐。尔时,世尊观察众会已,告诸比丘:“我观大众,见已虚空,以舍利弗、大目犍连般涅槃故。我声闻唯此二人善能说法,教诫、教授(113),辩说满足。有二种财,钱财及法财;钱财者从世人求,法财者从舍利弗、大目犍连求,如来已离施财(114)及法财。汝等莫以舍利弗、目犍连涅槃故愁忧苦恼,譬如大树,根、茎、枝、叶、华、果茂盛,大枝先折;亦如宝山,大岩先崩。如是,如来大众之中,舍利弗、目犍连二大声闻先般涅槃。是故,比丘!汝等勿生愁忧苦恼,何有生法、起法、作法、为法(115)、坏败之法而不磨灭?欲令不坏,无有是处!我先已说,一切可爱之物皆归离散,我今不久亦当过去。是故汝等当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谓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受、心、法法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记述佛陀两位大弟子舍利弗、目犍连涅槃后,同门顿感空虚,此因二人德学兼备,受到大众推崇,并常代佛陀说法,折服外道,为僧团的重要支柱。二人之先后入灭,对未见道的僧中的一般大众来说,自然是难受而感到忧虑的。因此,佛陀一方面劝慰他们,如来众弟子中,舍利弗、目犍连先入灭,就如大树之先折大枝、宝山之先崩高处的山头一样,这原是稀松平常的事,不必过于忧愁苦恼;一方面又乘此机会教导他们,一切因缘之法,都是有为败坏之法,岂能希望其久住不灭?即使是佛自己也将不久于世,何况余人?所以,最要紧的是要依靠自己,依靠正法,不可依靠其他。怎样依靠自己,依靠正法呢?就是精勤修习四念住,保持正智正念,这样,世间的贪爱忧苦便可去除了。
在三十七道品中,佛陀独举四念住为说,相信是因为修习四念住,行者要念念在兹,不可须臾失念而不觉知当前的身心活动。而且,在察觉身业或心念不正的时候,须立即警惕,加以灭除、调伏,从而做到身身(指身口业之连续不断进行)清净,念念无染,终至于解脱。这修法要求行者念念依止于正法之上,而要念念依止正法,则有赖行者精勤不放逸,时时刻刻觉知自己在做什么。所以,修四念住就可做到法依止、自依止了。
关于四念住的修法,请参阅前文第四章第四节。
经中说“依于自洲”,“自洲”或作“自灯”,都是以自己为依凭的意思。有些学者以为,由这句话,可显示佛陀虽然说无我,但并不否定有轮回、解脱的主体。实则“自己”的“自”只是作反身代名词(reflexive pronoun)用,指的是因缘所成的生命个体(果报体),并非不变的自我。就如佛陀在本经说“我观大众……”这个“我”同样只是第一人称代名词,同样不可指为有实性的我。因缘生法非无,作业、受报的众生是有的,只不过,众生并非恒常不变的实体而已。为了随顺世间,不妨碍人际沟通,说我、你、他、自等人称代名词,是可以而又有所需要的。
【正文】(六五七)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根。何等为五?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若圣弟子成就信根者,作如是学:圣弟子无始生死,无明所着,爱所系,众生长夜生死,往来流驰,不知本际,有因故有生死,因永尽者,则无生死。无明大暗聚障碍,谁般涅槃?唯苦灭、苦息、清凉、没。如信根,如是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说。此五根,慧为首,慧所摄持。譬如堂阁,栋为首,栋所摄持。”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说明信、精进、念、定、慧五根,以慧根为最重要,就如栋之于堂阁一样。
为什么慧根最重要呢?因为行者于修五根之初,先须有思择能力,于诸法如理作意,正信生死可尽,涅槃可得。有了目标,便能发动精进(精进根),于身、受、心、法等所缘境安住正念(念根),使心常能定于一境(定根),由此起观,便能如实现证四圣谛(慧根)。
上面所说的思择诸法,如理作意,于涅槃起正信,是慧的作用,这是未经行证的闻慧,到后来现证四圣谛,慧根成就,这是智慧的见证,与初修时的闻慧当然深浅不同,但其为智慧则前后无异。故说五根之中,慧根为最要,因为前后都不离慧。犹如八正道中,正见为先,至正定成就,一心清净,不浊不乱,就使正见等七支也成就,而引发无漏慧。这也是最初最后都不离慧的(请参阅第四章第四节)。
经中说的“圣弟子无始生死……唯苦灭、苦息、清凉、没”,是修习五根所须具备的慧见,其中包括下面几个观点:(1)无始以来的生死,是由于无明的障蔽、贪爱的系结所致。众生长夜于中流转,却不去寻究生死之因、解脱之道。(2)生死其实是有因有缘的,如果造成生死的因缘灭除了,生死便也不会再有。(3)在无明障蔽之中明白过来,灭生死,证涅槃,此中是谁灭生死、证涅槃呢?没有谁,只不过是苦息灭了,一切清凉、寂灭,就是证入涅槃。驰流生死,是根境识生触所起的贪染造成;涅槃解脱,也只由于根境识生触时,于境无贪染所致,其中只有因缘,并无一个实我去生死或得解脱(请参阅六入处诵三三五经释义)。
这个慧见,由起初成就信根,至后来现证慧根,在整个修习过程中都少不了。不过,开始是思择、思维,到后来则是如实观见而已。
五根的释义,见第四章第四节。
【正文】(七〇八)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族姓子(116)舍诸世务,出家学道,剃除须发,着袈裟,正信非家(117),出家学道。如是出家,而于其中,有愚痴士夫依止聚落城邑,晨朝着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门,不摄其念,观察女人少壮好色而生染着,不正思惟,心驰取相,趣色欲想,为欲心炽盛,烧心烧身,返俗还戒而自退没。厌离俗务,出家学道而反染着,增诸罪业而自破坏,沉翳没溺。有五种大树,其种至微,而渐(118)生长巨大,而能映障众杂小树,荫翳萎悴,不得生长。何等为五(119)?谓犍遮耶树、迦捭多罗树、阿湿波他树、优昙钵罗树、尼拘留他树。如是五种心树,种子至微,而渐渐长大,荫覆诸节,能令诸节荫覆堕卧。何等为五?谓贪欲盖渐渐增长,(嗔恚)、睡眠、掉悔、疑盖渐渐增长,以增长故,令善心荫覆堕卧。若修习七觉支,多修习已,转成不退。何等为七?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如是七觉支,修习、多修习已,转成不退转。”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分别说五盖的覆盖善心,及七觉支的令人于道不退转。
经意是说五盖初起时是微细的,但渐渐增长后,就力用甚大,能覆蔽一切善法,障碍圣道,就如犍遮耶等五种大树,种子微小,树长成后却躯干高大,将一众小树都荫翳得没有生气,不能长出花果。如果出家学道的人为五盖所缠,就会于每天出外乞食时,不能守护根门,不能安住于正念,见到年青貌美的女子即生染着,欲心炽盛,有如火烧,而终要舍戒还俗,自趋堕落。本来是要离俗入道的,却反而增长了罪业,沉溺不能自拔。所以,出家学道应修七觉支。勤修七觉支,就能不退转,便不会出现上述那种情况。
七觉支是无漏的修行。修行的时候观一切生灭法的过患,而以究竟涅槃为归趣,其修法详见第四章第四节。
五盖是贪欲盖、嗔恚盖、睡眠盖、掉悔盖、疑盖。本经漏去“嗔恚”,疑为传抄之失。同品的其他经说五盖,都是五种齐举的。盖是覆蔽、破坏、障碍的意思。贪欲盖是对五欲之境贪求不舍,总不感到满足;嗔恚盖是于违逆境不能保持平和,对众生起恶心;睡眠盖又名惛眠盖,惛是惛沉,指身心沉没不能起,眠是睡眠,指耽着睡眠,令心暗昧,不能振作;掉悔盖又名掉举恶作盖,掉举是身心躁动,不能安定下来;恶(爱恶之恶)作是对已做的事感到悔恼;疑盖是于四谛理犹豫不决,在修习正法的时候不得坚定心,没有坚定心,就于正法空无所得,如入宝山,空手而回。
“盖”本来是一切烦恼的名称,因为一切烦恼都能破坏善根,覆障圣道,都有“盖”的意思。佛陀只称此贪欲等五事为盖,原因是此五事对修道所生的障碍最大,如贪、恚障戒,惛眠障慧,掉举恶作障定,疑障正见,有此五事,修道又如何能得到成就?所以,经中不但于七觉支提及五盖,于四念处、八正道、安那般那念等处也都说到它,称之为不善聚(如六一一、七六七经)。在诸烦恼中,五盖是应该特加注意的。
【正文】(八〇一)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何等为五?住于净戒,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具足,于微细罪能生怖畏,受持学戒,是名第一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少欲、少事、少务,是名二法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饮食知量,多少得中,不为饮食起求欲想,精勤思惟,是名三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初夜后夜,不着睡眠,精勤思惟,是名四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空闲林中,离诸愤闹,是名五法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为道品诵“安那般那念相应”的第一篇经,说的是修习安那般那念的先备条件,类似于隋·智顗《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又名《童蒙止观》、《小止观》)所说修习止观的“具缘”。安那般那念,为梵语anapanasmrti的音译,又译安般念、安般守意,意译为入出息念、持息念,或数息观。其法是一心专注呼吸的出入,算数入息或出息的次数,以摄心于一境,止息妄缘,使身心安定。这和不净观同为佛陀教弟子修习禅定时的两大住心法门。在初,佛陀是教弟子修不净观的,因为行者由不净观入手,较容易于五蕴生厌,而离欲向于舍。但自从有数十名比丘因修不净观而厌弃五蕴身体,造成自杀或请他人杀的事故后,佛陀便教大众多修习安那般那念(见八〇九经)。而这观法日后也成为一般学者修定的基本法门。佛灭后,阿毗达磨论师从各种禅观中集出“五停心观”,作为初学者对治特重烦恼,以消除定障的方法。其中以不净观治贪欲,慈悲观治嗔恚,缘起观治愚痴,界分别观治我慢,数息观治散乱。所以,安那般那念又为寻思重的初学者所必修的对治法门。
修习禅定,必须先具备基本条件,没有这些条件配合,修禅定时身心不可能安定下来;身心不安定,就不能起慧观;不起慧观,修行就白修了。本经说修习安般念的基本条件有下列五项:
(一)持戒,即《小止观》所说的持戒清净。经中说是“住于净戒,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具足”、“于微细罪能生怖畏”及“受持学戒”。“住于净戒”是于所受的具足戒 (比丘受持二百五十戒,戒的项目完备,故称具足戒)能做到不亏损,不违犯。“波罗提木叉”义为别解脱戒,佛制定戒规,因人因事而异,僧尼各有所持的戒,从而解脱各别的烦恼,就此意义,说名波罗提木叉。将戒的条文一条一条地列成一本,就称为波罗提木叉经,汉译为戒本(请参阅第一章注⑨后段)。“律仪”是泛称守戒的行为;“威仪”即出家人行住坐卧的仪表态度;“行处”是心念所到之处;“学戒”即学处,是佛陀因为比丘的不净行而逐一制立的戒条。这三句,意思是说,举止要合乎法度,安住于正念,稍有过失便深自警诫,不违犯戒条。持戒清净是修禅定的首要条件,因为如果三业不净,贪、嗔、痴即源源而起,而致苦恼丛生,令心烦乱,这样,修禅定时便必会魔障重重了。
(二)少欲、少事、少务。这有如《小止观》所说的息诸缘务。少欲是减除贪爱,令心清净;少事是减少人事杂还的缠扰;少务是减少世间经营,可使精神更能集中于修行。
(三)饮食知量。过饥过饱皆妨碍禅坐,故要得中。又饮食以解除饥渴为目的,非为满足口腹之欲,否则便起贪着。
(四)初夜后夜,不着睡眠。世人多着睡眠之乐,故佛每呵责此事。佛陀之世,出家者无劳务,除乞食、听法外,便常禅坐,故不必多眠,多眠则反成禅观障碍,故佛以睡眠为五盖之一。又,印度分昼夜为六个时段,称六时。每一时段四小时。日夜各占三个时段,夜三时由黄昏六时至翌晨六时,分初、中、后夜,各四个小时。比丘睡眠在中夜,初夜、后夜都应作禅思,这才不致因多眠而令心暗昧,影响修习安般念。
(五)离诸愦闹。犹如《小止观》所说的闲居静处。烦嚣喧闹的地方,容易令人失念,所以,修习安般念最好能住于空闲处如林中、僧舍、阿兰若(即无诤住处)等。
《小止观》的“具缘”还说到亲近善知识(善友),如同修的道伴、有经验的明师等。这是重要的条件,因为独自修习定法,方法错了,也不知道,这就容易产生禅病。不过,僧团有佛陀做导师,众比丘在佛陀指导下共同修学,他们自然不会缺乏善知识。所以,不提出来,也不妨碍。至于八〇三经所说的远离五盖烦恼,当然是极重要的事,但这不属于修习前的先备条件,所以便没有提及了。
【正文】(八〇三)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何等为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着衣持钵,入村乞食,善护其身,守诸根门,善系心住。乞食已,还住处,举衣钵,洗足已,或入林中、闲房、树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系念面前,断世贪爱,离欲清净,嗔恚、睡眠、掉悔、疑断,度诸疑惑,于诸善法心得决定。远离五盖烦恼,于心令慧力羸,为障碍分,不趣涅槃。念于内息,系念善学;念于外息,系念善学。息长、息短,觉知一切身入息,于一切身入息善学;觉知一切身出息,于一切身出息善学。觉知一切身行息入息,于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学;觉知一切身行息出息,于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学;觉知喜,觉知乐,觉知心行,觉知心行息入息,于觉知心行息入息善学;觉知心行息出息,于觉知心行息出息善学。觉知心,觉知心悦,觉知心定,觉知心解脱入息,于觉知心解脱入息善学;觉知心解脱出息,于觉知心解脱出息善学。观察无常,观察断,观察无欲,观察灭入息,于观察灭入息善学;观察灭出息,于观察灭出息善学,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详细说明修习安那般那念所要做的配合功夫及修习过程中的十六种观法,是同类经中说得最完整的一经。
全经分两部分。前小半部说配合的功夫,后大半部说十六种观法。
所要做的配合工夫包括:(1)日常的:每天乞食,善护身,守根门,安住正念。(2)事前的:先找一处清净的地方作为禅修之所,林中、静室、树下、空地都可以;开始前,要“端身正坐”。端身是使身体正直而能安坐,正坐是结加趺 (今人写作跏趺)坐。趺是足背,即以两足趺加致于两髀,成盘结状。(按:做时以左脚小腿曲放于右髀上,并将小腿向身处拉近,再将右脚小腿引上,交加于左髀,使左右脚掌都向上。亦可先置右脚小腿于左髀,后将左脚小腿引上。)此坐式能令身心安稳,容易入定,称吉祥坐,为佛教所独用的禅修坐法。(3)修习时,要系念面前,远离五盖。系念面前也作“住对面念”。“面”是所修的定境,“对”是现见。此念令心现见定境,清楚明了,说名对面念,住对面念也就是系心一处、所缘现前的意思。如果修的是不净观,则系念眉间,观青瘀或脓烂等不净相;修安般念,则系念于息,随息所止,心住观之。至于五盖,则能令慧力羸弱,障碍解脱,所以必须远离。
关于修习过程中的十六种观法,另有八一〇经所说的和本经相同,而八一〇经将十六种观法分作四类,分别比配为身、受、心、法等念处,并指出“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能令四念处满足”(经中还说令七觉支满足,此处从略)。由八一〇经,可知本经也是说明,借着修安那般那念,行者是可以完成四念处之修习的。现依八一〇经的说明,将本经所说的十六种观法,分成四念处,列举如下:
1. 念于内(即入)息,念于外(即出)息 ┐
2. 息长、息短 │
3.觉知一切身(即遍身,下同)入息,觉知一切身出息├身念处
4.觉知一切行(止)息入息,觉知一切身行(止)息出息┘
5.觉知喜入息,觉知喜出息 ┐
6.觉知乐入息,觉知乐出息 │
7.觉知心行入息,觉知心行出息 ├受念处
8.觉知心行(止)息入息,觉知心行(止)息出息┘
9. 觉知心入息,觉知心出息 ┐
10. 觉知心悦入息,觉知心悦出息 │
11.觉知心定入息,觉知心定出息 ├心念处
12.觉知心解脱入息,觉知心解脱出息┘
13. 观察无常入息,观察无常出息┐
14. 观察断入息,观察断出息 │
15.观察无欲入息,观察无欲出息├法念处
16.观察灭入息,观察灭出息 ┘
根据《瑜伽论》卷二十七(《大正》30.431.上至433中)所说,修习安般念,总经五个浅深不同的阶段,以上的十六种观境入于最后的阶段。这五个阶段,第一是算数修习,即以数息的方法,使心无散乱,随出入息而安住,相续不断。数息的方法,基本有两种,其一是以一为一算数,即入息入时数一,入息灭,出息生,出向外时数二;其二是以二为一算数,即由入息以至出息出向外,入出息合数为一。两种算数由一数至十,称为顺数,再由十回数至一,称为逆数。如中间心有散乱,则无论顺逆数,都应从一再数。
第二阶段是悟入五蕴修习,于数息纯熟后,由入出息而思维,能够念息,因为有此能依的身,及能念的心,由此悟入,此入出息只是依缘五蕴而转。
第三阶段是悟入缘起修习。既知入出息依缘五蕴,再进一步寻求,五蕴依缘的又是什么?知是命根。又寻求命根缘什么?知是以前所作的行,又寻求行缘于什么?知是无明。这样就见到由无明为因,引生行、命根、五蕴身体,及入出息,而悟入缘起。
第四阶段是四圣谛修习。由悟入缘起,便从一切为众缘所生,而悟入无常,知一切是生老病死法,由此知其性质为苦,苦便是不得自在,没有主宰性的我。既知无常、苦、无我,便见苦谛。又知苦以贪爱为缘,若能断尽贪爱,便能至于寂静,这便悟入集、灭、道诸谛,于此多修习,就可现证四谛。
第五阶段就是修习上述十六种观法,称为十六胜行修习。行者修至第四个阶段,于见道位所断的一切烦恼,都已永断(指断见惑),就只余下修道所要断的烦恼。为了要断此类烦恼,所以修习十六胜行。有关十六胜行的解释,除《瑜伽论》外,尚可参阅《成实论》卷十四(《大正》)32.355下至356下),及《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六(《大正》 27.136上至下)。中土隋·智顗的《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七及《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也有列述,但十六胜行与四念处的比配与契经不合,释义也与印度古师所说不顺。另隋·慧远的《大乘义章》卷十六以七门说十六胜行,颇为详备,不过其解不出《成实》及《大毗婆沙论》的范围,而《瑜伽论》其时中土未译,故慧远的引述未能包括此论。今依据《瑜伽论》并参考《成实》及《大毗婆沙》二书,说明十六胜行如下:
先释最初四胜行。行者初入四胜行的时候,息入身时,如实觉知息入身,息出身时,也如实觉知息出身(经中说“系念善学”,善学就是能做到如实觉知);息是长、是短也如实觉知。心浮躁时息短,如负重担上山息便短;心安定时息便长,如走平路息便长。在修习过程中,是先短后长的。息念未修纯熟,观人出息从鼻进出;息念纯熟,则见气息从遍身毛孔出入。这就是觉知一切身入息、出息善学。再进一步,气息渐渐微细,以至不生,至此,先前入出息的粗重不顺全去,转为轻细柔和,这就是觉知一切身行 (止)息入息、出息了。以上都是与身有关的胜行修习,为身念处。
次释中间的五至八胜行。行者入于初禅的时候,因为离开欲界而生喜、乐(与三禅的大乐比较,此是轻浅的乐);入二禅时,从定而生喜、乐(此乐与三禅的大乐相比仍属轻浅);初禅由于有觉有观(即有寻有伺一一粗与细的思虑),故乐不遍身;二禅由于获得大喜,受到喜心障碍,也同样乐不遍身,直至三禅,舍离喜欲,无想分别,故其乐遍身(因为越是无欲求想,越能得自然的禅乐)。因此,行者修十六胜行,于入初、二禅时,便觉知喜入息、出息,至第三禅,则觉知乐入息、出息(按:三禅以上,出入息灭,故不必再以持息为禅修的方便)。在觉知喜、觉知乐的阶段,行者有时会偶然忘失正念,起我、我所、我慢等想(执著自己有此喜、乐的禅定胜境)。不过,执见才起,即能速以慧断之。这时便先觉知心行(指上述的妄想)入息、出息,后觉知心行(止)息入息、出息了。以上四种都和喜乐有关,为受念处。
再释中间的九至十二胜行。行者由初禅前的未至定 (即进入初禅前的定境,为入初禅的准备阶段),至第三禅,其间会起种种心,如贪心、离贪心、惛沉心、掉举心、善修习心、不善修习心等等,于此一一如实觉知,这就是觉知心入息、出息。遇到心为惛沉、睡眠盖所覆障,即于外缘一净妙境,令心欢喜,这就是觉知心悦入息、出息;相反,遇到心为掉举、恶作盖所覆障,则于内安住寂静,把心制持,这就是觉知心定入息、出息。如果心善修习,能远离诸盖,达致清净,这就是觉知心解脱入息、出息了。以上四种都与修心有关,为心念处。
未释最后的四胜行。行者于心无诸盖障蔽后,再进而断除余下的烦恼。于是深观诸行的无常性,于此无常观如实知,便是观察无常入息、出息。先时于未到定以至三禅偏重于修止,现在则于无常修观。如是止观双修,思维三界的寂静、安稳、无过患,以至于断除修道所断的烦恼,心得解脱。所谓三界,就是第四章曾提及的三种解脱界,即断界——断除见道所断的一切烦恼;离欲界——断除修道所断的一切烦恼;灭界——一切行灭,入无余依(所依的肉身也灭)涅槃。这样于断界、无欲界、灭界思维如实知,就是观察断入息、出息,观察无欲入息、出息,及观察灭入息,出息了。行者至此,一切见、修所断烦恼都永断,所作已作,便证阿罗汉果。以上四种都和法有关,为法念处。
以上十六种观法能使行者从见道进至修道,通观色心诸法,以至思维三界而断一切烦恼,成阿罗汉,所以称为十六胜行或十六特胜。
于此须知,十六胜行是由安般念的修习,引起四念处而成就的。如果单是修习安般念,十六胜行不能成就。八一〇经说:“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能令四念处满足。”而只有四念处满足,十六胜行才可完成。四念处念念观照身心所行而如实知,并于恶不善法生起时,正知其为恶不善法而加以灭除,以进于清净,这是与慧相应的。安般念则是习定的方便法门,助行者得到身心止息(这是治除惛沉),灭除觉观(寻伺)。灭除觉观,只可使烦恼暂时不现,出了定,烦恼又会再起,如以石压草,草仍未失去生机一样。惟有正智现前,烦恼才能彻底消除,就如草之被连根拔起。解脱主要凭智慧,定只是助缘而已。
最后,还要解释开首经文所说的“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根据《瑜伽论》(卷二十七)的解释,寂灭对“有觉有观”而说,纯一则指“明分想修习满足”。经意是说,行者修止的时候,随烦恼的缠障,身心会惛沉暗昧,而感到粗重,由正修习安般念,可对治惛沉,使身心轻安,也就是得到身心止息。在修观的时候,同样因随烦恼的缠障,会生起种种觉观(即寻伺)、妄想,其中包括由无明所引起的欲想,由正修习安般念,可令觉观静息,这就是“有觉有观、寂灭”;为对治无明所起的欲想,专一修念明想,使欲想速灭,这就是“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这几句经文显示,安般念能对治禅修中易起的两大毛病——惛沉与掉举。所以,安般念是最稳当的定法,它能成为一般学者修定的基本法门,是并非无因的。
【正文】(八三二)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学。何等为三?谓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何等为增上戒学?若比丘住于戒、波罗提木叉,具足威仪、行处,见微细罪则生怖畏,受持学戒,是名增上戒学。何等为增上意学?若比丘离诸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是名增上意学。何等为增上慧学?若比丘,此苦圣谛如实知,此苦集圣谛、此苦灭圣谛、此苦灭道迹圣谛如实知,是名增上慧学。”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说明戒、定、慧三学所指的是什么,是《杂阿含经》对三学的基本解释。
戒定慧为佛法修学的纲领,一切法门尽摄其中,是凡夫至圣境必学必入之处。所以,法门无量,只此三事得名为三学。
在经论中,三学多称为“增上戒学”、“增上定学”(《杂阿含》称增上意学)、“增上慧学”。增上,一般意义为加强、增胜、增进发展等,但据《瑜伽论》卷二十八(《大正》30.436上)的解释,经中于三学说增上是有两个意义的,一是趣向义,二是最胜义。所谓趣向,是说为了趣向增上心,而修净戒,说名增上戒学;为了趣向增上慧而修定心,说名增上心学;为了趣向断除烦恼而修正智、正见,说名增上慧学。所谓最胜,是说此增上戒等三学,外道所无,是佛教所独有,因为不共外道,就说名增上了。
依经文,增上戒学的内容,与八〇一经所说修习安般念的第一种基本条件相同,对此,八〇一经的“释义”已作解释,此处不赘。增上意学,就是修习四禅。经中只举说初禅,其他三禅从略。经说初禅具足住(意即成就)的境界,是“离诸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离诸恶不善法”,其他经文多作“离欲恶不善法”(如八一七经),离欲即离五欲,离恶不善法即离五盖。“有觉有观”,觉观是粗细不同的心理活动,是心的思想分别,这到二禅及以上,便不会再有。“离生喜乐”是说行者在定中离欲界,进入色界初禅,身心没有五欲的缠结,便由出离欲乐而转生喜乐,这种喜乐由离欲而生,故说离生喜乐。除了四禅,尚有四无色界定(或称四空处定)、四无量定等,都是增上意学,但因为四禅以离欲恶不善法为前提,对向解脱,依之能发慧,现观四谛,见道成圣,所以为佛教的根本禅定,而独得名为增上意学。
至于增上慧学,则是八正道的正见。于此正见多修习,至修慧成熟,无漏慧现前,便能断一切烦恼,获得解脱,如第四章第四节所说。
三学的修习是有次第的。行者先持戒清净而无热恼忧悔;无热恼忧悔,心便欢喜轻安而能修正定;心得正定便能起观,而如实知见世间的苦集苦灭;如实知见苦集苦灭便能厌离,厌离便可去染,去染便得解脱,究竟涅槃。这样,由最初的受持净戒,渐次修定、发慧、离欲、去染,以至于究竟涅槃,三学的修习次第完成,生死解脱的大事也同时成办。
【注释】
(112)布萨:是净住的意思。为共住一处的比丘每半月举行一次自我反省行为的集会。会上由持律者诵说戒本,有犯戒的便自行在大众面前发露、忏悔。此制度使僧众长养功德,僧团得以保持清净。
(113)教诫教授:宽泛说,教诫、教授意义可通。若分别,则教授为教善,教诫为诫恶,或教授指说法,教诫指制戒。
(114)施财:宋、元、明三本藏经作世财。
(115)生法、起法、作法、为法:即因缘生的法、现起的法、无常的法、有为法。
(116)族姓子:原指婆罗门大族的子弟,佛教则用来美称信佛行善的男子(女性称族姓女),义与“善男子”同。
(117)正信非家:非家即无家。于出世法生起正信,再无家室之想。
(118)渐:原本作“树”,今依宋、元、明三本改。
(119)何等为五:原本缺去“为”字,今依宋、元、明三本补加。
【正文】(六三九)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偷罗国跋陀罗河侧伞盖庵罗树林中,尊者舍利弗、目犍连涅槃未久。尔时,世尊月十五日布萨(112)时,于大众前敷座而坐。尔时,世尊观察众会已,告诸比丘:“我观大众,见已虚空,以舍利弗、大目犍连般涅槃故。我声闻唯此二人善能说法,教诫、教授(113),辩说满足。有二种财,钱财及法财;钱财者从世人求,法财者从舍利弗、大目犍连求,如来已离施财(114)及法财。汝等莫以舍利弗、目犍连涅槃故愁忧苦恼,譬如大树,根、茎、枝、叶、华、果茂盛,大枝先折;亦如宝山,大岩先崩。如是,如来大众之中,舍利弗、目犍连二大声闻先般涅槃。是故,比丘!汝等勿生愁忧苦恼,何有生法、起法、作法、为法(115)、坏败之法而不磨灭?欲令不坏,无有是处!我先已说,一切可爱之物皆归离散,我今不久亦当过去。是故汝等当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谓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受、心、法法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记述佛陀两位大弟子舍利弗、目犍连涅槃后,同门顿感空虚,此因二人德学兼备,受到大众推崇,并常代佛陀说法,折服外道,为僧团的重要支柱。二人之先后入灭,对未见道的僧中的一般大众来说,自然是难受而感到忧虑的。因此,佛陀一方面劝慰他们,如来众弟子中,舍利弗、目犍连先入灭,就如大树之先折大枝、宝山之先崩高处的山头一样,这原是稀松平常的事,不必过于忧愁苦恼;一方面又乘此机会教导他们,一切因缘之法,都是有为败坏之法,岂能希望其久住不灭?即使是佛自己也将不久于世,何况余人?所以,最要紧的是要依靠自己,依靠正法,不可依靠其他。怎样依靠自己,依靠正法呢?就是精勤修习四念住,保持正智正念,这样,世间的贪爱忧苦便可去除了。
在三十七道品中,佛陀独举四念住为说,相信是因为修习四念住,行者要念念在兹,不可须臾失念而不觉知当前的身心活动。而且,在察觉身业或心念不正的时候,须立即警惕,加以灭除、调伏,从而做到身身(指身口业之连续不断进行)清净,念念无染,终至于解脱。这修法要求行者念念依止于正法之上,而要念念依止正法,则有赖行者精勤不放逸,时时刻刻觉知自己在做什么。所以,修四念住就可做到法依止、自依止了。
关于四念住的修法,请参阅前文第四章第四节。
经中说“依于自洲”,“自洲”或作“自灯”,都是以自己为依凭的意思。有些学者以为,由这句话,可显示佛陀虽然说无我,但并不否定有轮回、解脱的主体。实则“自己”的“自”只是作反身代名词(reflexive pronoun)用,指的是因缘所成的生命个体(果报体),并非不变的自我。就如佛陀在本经说“我观大众……”这个“我”同样只是第一人称代名词,同样不可指为有实性的我。因缘生法非无,作业、受报的众生是有的,只不过,众生并非恒常不变的实体而已。为了随顺世间,不妨碍人际沟通,说我、你、他、自等人称代名词,是可以而又有所需要的。
【正文】(六五七)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根。何等为五?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若圣弟子成就信根者,作如是学:圣弟子无始生死,无明所着,爱所系,众生长夜生死,往来流驰,不知本际,有因故有生死,因永尽者,则无生死。无明大暗聚障碍,谁般涅槃?唯苦灭、苦息、清凉、没。如信根,如是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说。此五根,慧为首,慧所摄持。譬如堂阁,栋为首,栋所摄持。”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说明信、精进、念、定、慧五根,以慧根为最重要,就如栋之于堂阁一样。
为什么慧根最重要呢?因为行者于修五根之初,先须有思择能力,于诸法如理作意,正信生死可尽,涅槃可得。有了目标,便能发动精进(精进根),于身、受、心、法等所缘境安住正念(念根),使心常能定于一境(定根),由此起观,便能如实现证四圣谛(慧根)。
上面所说的思择诸法,如理作意,于涅槃起正信,是慧的作用,这是未经行证的闻慧,到后来现证四圣谛,慧根成就,这是智慧的见证,与初修时的闻慧当然深浅不同,但其为智慧则前后无异。故说五根之中,慧根为最要,因为前后都不离慧。犹如八正道中,正见为先,至正定成就,一心清净,不浊不乱,就使正见等七支也成就,而引发无漏慧。这也是最初最后都不离慧的(请参阅第四章第四节)。
经中说的“圣弟子无始生死……唯苦灭、苦息、清凉、没”,是修习五根所须具备的慧见,其中包括下面几个观点:(1)无始以来的生死,是由于无明的障蔽、贪爱的系结所致。众生长夜于中流转,却不去寻究生死之因、解脱之道。(2)生死其实是有因有缘的,如果造成生死的因缘灭除了,生死便也不会再有。(3)在无明障蔽之中明白过来,灭生死,证涅槃,此中是谁灭生死、证涅槃呢?没有谁,只不过是苦息灭了,一切清凉、寂灭,就是证入涅槃。驰流生死,是根境识生触所起的贪染造成;涅槃解脱,也只由于根境识生触时,于境无贪染所致,其中只有因缘,并无一个实我去生死或得解脱(请参阅六入处诵三三五经释义)。
这个慧见,由起初成就信根,至后来现证慧根,在整个修习过程中都少不了。不过,开始是思择、思维,到后来则是如实观见而已。
五根的释义,见第四章第四节。
【正文】(七〇八)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族姓子(116)舍诸世务,出家学道,剃除须发,着袈裟,正信非家(117),出家学道。如是出家,而于其中,有愚痴士夫依止聚落城邑,晨朝着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门,不摄其念,观察女人少壮好色而生染着,不正思惟,心驰取相,趣色欲想,为欲心炽盛,烧心烧身,返俗还戒而自退没。厌离俗务,出家学道而反染着,增诸罪业而自破坏,沉翳没溺。有五种大树,其种至微,而渐(118)生长巨大,而能映障众杂小树,荫翳萎悴,不得生长。何等为五(119)?谓犍遮耶树、迦捭多罗树、阿湿波他树、优昙钵罗树、尼拘留他树。如是五种心树,种子至微,而渐渐长大,荫覆诸节,能令诸节荫覆堕卧。何等为五?谓贪欲盖渐渐增长,(嗔恚)、睡眠、掉悔、疑盖渐渐增长,以增长故,令善心荫覆堕卧。若修习七觉支,多修习已,转成不退。何等为七?谓念觉支,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如是七觉支,修习、多修习已,转成不退转。”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分别说五盖的覆盖善心,及七觉支的令人于道不退转。
经意是说五盖初起时是微细的,但渐渐增长后,就力用甚大,能覆蔽一切善法,障碍圣道,就如犍遮耶等五种大树,种子微小,树长成后却躯干高大,将一众小树都荫翳得没有生气,不能长出花果。如果出家学道的人为五盖所缠,就会于每天出外乞食时,不能守护根门,不能安住于正念,见到年青貌美的女子即生染着,欲心炽盛,有如火烧,而终要舍戒还俗,自趋堕落。本来是要离俗入道的,却反而增长了罪业,沉溺不能自拔。所以,出家学道应修七觉支。勤修七觉支,就能不退转,便不会出现上述那种情况。
七觉支是无漏的修行。修行的时候观一切生灭法的过患,而以究竟涅槃为归趣,其修法详见第四章第四节。
五盖是贪欲盖、嗔恚盖、睡眠盖、掉悔盖、疑盖。本经漏去“嗔恚”,疑为传抄之失。同品的其他经说五盖,都是五种齐举的。盖是覆蔽、破坏、障碍的意思。贪欲盖是对五欲之境贪求不舍,总不感到满足;嗔恚盖是于违逆境不能保持平和,对众生起恶心;睡眠盖又名惛眠盖,惛是惛沉,指身心沉没不能起,眠是睡眠,指耽着睡眠,令心暗昧,不能振作;掉悔盖又名掉举恶作盖,掉举是身心躁动,不能安定下来;恶(爱恶之恶)作是对已做的事感到悔恼;疑盖是于四谛理犹豫不决,在修习正法的时候不得坚定心,没有坚定心,就于正法空无所得,如入宝山,空手而回。
“盖”本来是一切烦恼的名称,因为一切烦恼都能破坏善根,覆障圣道,都有“盖”的意思。佛陀只称此贪欲等五事为盖,原因是此五事对修道所生的障碍最大,如贪、恚障戒,惛眠障慧,掉举恶作障定,疑障正见,有此五事,修道又如何能得到成就?所以,经中不但于七觉支提及五盖,于四念处、八正道、安那般那念等处也都说到它,称之为不善聚(如六一一、七六七经)。在诸烦恼中,五盖是应该特加注意的。
【正文】(八〇一)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何等为五?住于净戒,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具足,于微细罪能生怖畏,受持学戒,是名第一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少欲、少事、少务,是名二法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饮食知量,多少得中,不为饮食起求欲想,精勤思惟,是名三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初夜后夜,不着睡眠,精勤思惟,是名四法多所饶益修安那般那念。复次,比丘!空闲林中,离诸愤闹,是名五法多所饶益修习安那般那念。”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为道品诵“安那般那念相应”的第一篇经,说的是修习安那般那念的先备条件,类似于隋·智顗《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又名《童蒙止观》、《小止观》)所说修习止观的“具缘”。安那般那念,为梵语anapanasmrti的音译,又译安般念、安般守意,意译为入出息念、持息念,或数息观。其法是一心专注呼吸的出入,算数入息或出息的次数,以摄心于一境,止息妄缘,使身心安定。这和不净观同为佛陀教弟子修习禅定时的两大住心法门。在初,佛陀是教弟子修不净观的,因为行者由不净观入手,较容易于五蕴生厌,而离欲向于舍。但自从有数十名比丘因修不净观而厌弃五蕴身体,造成自杀或请他人杀的事故后,佛陀便教大众多修习安那般那念(见八〇九经)。而这观法日后也成为一般学者修定的基本法门。佛灭后,阿毗达磨论师从各种禅观中集出“五停心观”,作为初学者对治特重烦恼,以消除定障的方法。其中以不净观治贪欲,慈悲观治嗔恚,缘起观治愚痴,界分别观治我慢,数息观治散乱。所以,安那般那念又为寻思重的初学者所必修的对治法门。
修习禅定,必须先具备基本条件,没有这些条件配合,修禅定时身心不可能安定下来;身心不安定,就不能起慧观;不起慧观,修行就白修了。本经说修习安般念的基本条件有下列五项:
(一)持戒,即《小止观》所说的持戒清净。经中说是“住于净戒,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具足”、“于微细罪能生怖畏”及“受持学戒”。“住于净戒”是于所受的具足戒 (比丘受持二百五十戒,戒的项目完备,故称具足戒)能做到不亏损,不违犯。“波罗提木叉”义为别解脱戒,佛制定戒规,因人因事而异,僧尼各有所持的戒,从而解脱各别的烦恼,就此意义,说名波罗提木叉。将戒的条文一条一条地列成一本,就称为波罗提木叉经,汉译为戒本(请参阅第一章注⑨后段)。“律仪”是泛称守戒的行为;“威仪”即出家人行住坐卧的仪表态度;“行处”是心念所到之处;“学戒”即学处,是佛陀因为比丘的不净行而逐一制立的戒条。这三句,意思是说,举止要合乎法度,安住于正念,稍有过失便深自警诫,不违犯戒条。持戒清净是修禅定的首要条件,因为如果三业不净,贪、嗔、痴即源源而起,而致苦恼丛生,令心烦乱,这样,修禅定时便必会魔障重重了。
(二)少欲、少事、少务。这有如《小止观》所说的息诸缘务。少欲是减除贪爱,令心清净;少事是减少人事杂还的缠扰;少务是减少世间经营,可使精神更能集中于修行。
(三)饮食知量。过饥过饱皆妨碍禅坐,故要得中。又饮食以解除饥渴为目的,非为满足口腹之欲,否则便起贪着。
(四)初夜后夜,不着睡眠。世人多着睡眠之乐,故佛每呵责此事。佛陀之世,出家者无劳务,除乞食、听法外,便常禅坐,故不必多眠,多眠则反成禅观障碍,故佛以睡眠为五盖之一。又,印度分昼夜为六个时段,称六时。每一时段四小时。日夜各占三个时段,夜三时由黄昏六时至翌晨六时,分初、中、后夜,各四个小时。比丘睡眠在中夜,初夜、后夜都应作禅思,这才不致因多眠而令心暗昧,影响修习安般念。
(五)离诸愦闹。犹如《小止观》所说的闲居静处。烦嚣喧闹的地方,容易令人失念,所以,修习安般念最好能住于空闲处如林中、僧舍、阿兰若(即无诤住处)等。
《小止观》的“具缘”还说到亲近善知识(善友),如同修的道伴、有经验的明师等。这是重要的条件,因为独自修习定法,方法错了,也不知道,这就容易产生禅病。不过,僧团有佛陀做导师,众比丘在佛陀指导下共同修学,他们自然不会缺乏善知识。所以,不提出来,也不妨碍。至于八〇三经所说的远离五盖烦恼,当然是极重要的事,但这不属于修习前的先备条件,所以便没有提及了。
【正文】(八〇三)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何等为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着衣持钵,入村乞食,善护其身,守诸根门,善系心住。乞食已,还住处,举衣钵,洗足已,或入林中、闲房、树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系念面前,断世贪爱,离欲清净,嗔恚、睡眠、掉悔、疑断,度诸疑惑,于诸善法心得决定。远离五盖烦恼,于心令慧力羸,为障碍分,不趣涅槃。念于内息,系念善学;念于外息,系念善学。息长、息短,觉知一切身入息,于一切身入息善学;觉知一切身出息,于一切身出息善学。觉知一切身行息入息,于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学;觉知一切身行息出息,于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学;觉知喜,觉知乐,觉知心行,觉知心行息入息,于觉知心行息入息善学;觉知心行息出息,于觉知心行息出息善学。觉知心,觉知心悦,觉知心定,觉知心解脱入息,于觉知心解脱入息善学;觉知心解脱出息,于觉知心解脱出息善学。观察无常,观察断,观察无欲,观察灭入息,于观察灭入息善学;观察灭出息,于观察灭出息善学,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详细说明修习安那般那念所要做的配合功夫及修习过程中的十六种观法,是同类经中说得最完整的一经。
全经分两部分。前小半部说配合的功夫,后大半部说十六种观法。
所要做的配合工夫包括:(1)日常的:每天乞食,善护身,守根门,安住正念。(2)事前的:先找一处清净的地方作为禅修之所,林中、静室、树下、空地都可以;开始前,要“端身正坐”。端身是使身体正直而能安坐,正坐是结加趺 (今人写作跏趺)坐。趺是足背,即以两足趺加致于两髀,成盘结状。(按:做时以左脚小腿曲放于右髀上,并将小腿向身处拉近,再将右脚小腿引上,交加于左髀,使左右脚掌都向上。亦可先置右脚小腿于左髀,后将左脚小腿引上。)此坐式能令身心安稳,容易入定,称吉祥坐,为佛教所独用的禅修坐法。(3)修习时,要系念面前,远离五盖。系念面前也作“住对面念”。“面”是所修的定境,“对”是现见。此念令心现见定境,清楚明了,说名对面念,住对面念也就是系心一处、所缘现前的意思。如果修的是不净观,则系念眉间,观青瘀或脓烂等不净相;修安般念,则系念于息,随息所止,心住观之。至于五盖,则能令慧力羸弱,障碍解脱,所以必须远离。
关于修习过程中的十六种观法,另有八一〇经所说的和本经相同,而八一〇经将十六种观法分作四类,分别比配为身、受、心、法等念处,并指出“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能令四念处满足”(经中还说令七觉支满足,此处从略)。由八一〇经,可知本经也是说明,借着修安那般那念,行者是可以完成四念处之修习的。现依八一〇经的说明,将本经所说的十六种观法,分成四念处,列举如下:
1. 念于内(即入)息,念于外(即出)息 ┐
2. 息长、息短 │
3.觉知一切身(即遍身,下同)入息,觉知一切身出息├身念处
4.觉知一切行(止)息入息,觉知一切身行(止)息出息┘
5.觉知喜入息,觉知喜出息 ┐
6.觉知乐入息,觉知乐出息 │
7.觉知心行入息,觉知心行出息 ├受念处
8.觉知心行(止)息入息,觉知心行(止)息出息┘
9. 觉知心入息,觉知心出息 ┐
10. 觉知心悦入息,觉知心悦出息 │
11.觉知心定入息,觉知心定出息 ├心念处
12.觉知心解脱入息,觉知心解脱出息┘
13. 观察无常入息,观察无常出息┐
14. 观察断入息,观察断出息 │
15.观察无欲入息,观察无欲出息├法念处
16.观察灭入息,观察灭出息 ┘
根据《瑜伽论》卷二十七(《大正》30.431.上至433中)所说,修习安般念,总经五个浅深不同的阶段,以上的十六种观境入于最后的阶段。这五个阶段,第一是算数修习,即以数息的方法,使心无散乱,随出入息而安住,相续不断。数息的方法,基本有两种,其一是以一为一算数,即入息入时数一,入息灭,出息生,出向外时数二;其二是以二为一算数,即由入息以至出息出向外,入出息合数为一。两种算数由一数至十,称为顺数,再由十回数至一,称为逆数。如中间心有散乱,则无论顺逆数,都应从一再数。
第二阶段是悟入五蕴修习,于数息纯熟后,由入出息而思维,能够念息,因为有此能依的身,及能念的心,由此悟入,此入出息只是依缘五蕴而转。
第三阶段是悟入缘起修习。既知入出息依缘五蕴,再进一步寻求,五蕴依缘的又是什么?知是命根。又寻求命根缘什么?知是以前所作的行,又寻求行缘于什么?知是无明。这样就见到由无明为因,引生行、命根、五蕴身体,及入出息,而悟入缘起。
第四阶段是四圣谛修习。由悟入缘起,便从一切为众缘所生,而悟入无常,知一切是生老病死法,由此知其性质为苦,苦便是不得自在,没有主宰性的我。既知无常、苦、无我,便见苦谛。又知苦以贪爱为缘,若能断尽贪爱,便能至于寂静,这便悟入集、灭、道诸谛,于此多修习,就可现证四谛。
第五阶段就是修习上述十六种观法,称为十六胜行修习。行者修至第四个阶段,于见道位所断的一切烦恼,都已永断(指断见惑),就只余下修道所要断的烦恼。为了要断此类烦恼,所以修习十六胜行。有关十六胜行的解释,除《瑜伽论》外,尚可参阅《成实论》卷十四(《大正》)32.355下至356下),及《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六(《大正》 27.136上至下)。中土隋·智顗的《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七及《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也有列述,但十六胜行与四念处的比配与契经不合,释义也与印度古师所说不顺。另隋·慧远的《大乘义章》卷十六以七门说十六胜行,颇为详备,不过其解不出《成实》及《大毗婆沙论》的范围,而《瑜伽论》其时中土未译,故慧远的引述未能包括此论。今依据《瑜伽论》并参考《成实》及《大毗婆沙》二书,说明十六胜行如下:
先释最初四胜行。行者初入四胜行的时候,息入身时,如实觉知息入身,息出身时,也如实觉知息出身(经中说“系念善学”,善学就是能做到如实觉知);息是长、是短也如实觉知。心浮躁时息短,如负重担上山息便短;心安定时息便长,如走平路息便长。在修习过程中,是先短后长的。息念未修纯熟,观人出息从鼻进出;息念纯熟,则见气息从遍身毛孔出入。这就是觉知一切身入息、出息善学。再进一步,气息渐渐微细,以至不生,至此,先前入出息的粗重不顺全去,转为轻细柔和,这就是觉知一切身行 (止)息入息、出息了。以上都是与身有关的胜行修习,为身念处。
次释中间的五至八胜行。行者入于初禅的时候,因为离开欲界而生喜、乐(与三禅的大乐比较,此是轻浅的乐);入二禅时,从定而生喜、乐(此乐与三禅的大乐相比仍属轻浅);初禅由于有觉有观(即有寻有伺一一粗与细的思虑),故乐不遍身;二禅由于获得大喜,受到喜心障碍,也同样乐不遍身,直至三禅,舍离喜欲,无想分别,故其乐遍身(因为越是无欲求想,越能得自然的禅乐)。因此,行者修十六胜行,于入初、二禅时,便觉知喜入息、出息,至第三禅,则觉知乐入息、出息(按:三禅以上,出入息灭,故不必再以持息为禅修的方便)。在觉知喜、觉知乐的阶段,行者有时会偶然忘失正念,起我、我所、我慢等想(执著自己有此喜、乐的禅定胜境)。不过,执见才起,即能速以慧断之。这时便先觉知心行(指上述的妄想)入息、出息,后觉知心行(止)息入息、出息了。以上四种都和喜乐有关,为受念处。
再释中间的九至十二胜行。行者由初禅前的未至定 (即进入初禅前的定境,为入初禅的准备阶段),至第三禅,其间会起种种心,如贪心、离贪心、惛沉心、掉举心、善修习心、不善修习心等等,于此一一如实觉知,这就是觉知心入息、出息。遇到心为惛沉、睡眠盖所覆障,即于外缘一净妙境,令心欢喜,这就是觉知心悦入息、出息;相反,遇到心为掉举、恶作盖所覆障,则于内安住寂静,把心制持,这就是觉知心定入息、出息。如果心善修习,能远离诸盖,达致清净,这就是觉知心解脱入息、出息了。以上四种都与修心有关,为心念处。
未释最后的四胜行。行者于心无诸盖障蔽后,再进而断除余下的烦恼。于是深观诸行的无常性,于此无常观如实知,便是观察无常入息、出息。先时于未到定以至三禅偏重于修止,现在则于无常修观。如是止观双修,思维三界的寂静、安稳、无过患,以至于断除修道所断的烦恼,心得解脱。所谓三界,就是第四章曾提及的三种解脱界,即断界——断除见道所断的一切烦恼;离欲界——断除修道所断的一切烦恼;灭界——一切行灭,入无余依(所依的肉身也灭)涅槃。这样于断界、无欲界、灭界思维如实知,就是观察断入息、出息,观察无欲入息、出息,及观察灭入息,出息了。行者至此,一切见、修所断烦恼都永断,所作已作,便证阿罗汉果。以上四种都和法有关,为法念处。
以上十六种观法能使行者从见道进至修道,通观色心诸法,以至思维三界而断一切烦恼,成阿罗汉,所以称为十六胜行或十六特胜。
于此须知,十六胜行是由安般念的修习,引起四念处而成就的。如果单是修习安般念,十六胜行不能成就。八一〇经说:“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能令四念处满足。”而只有四念处满足,十六胜行才可完成。四念处念念观照身心所行而如实知,并于恶不善法生起时,正知其为恶不善法而加以灭除,以进于清净,这是与慧相应的。安般念则是习定的方便法门,助行者得到身心止息(这是治除惛沉),灭除觉观(寻伺)。灭除觉观,只可使烦恼暂时不现,出了定,烦恼又会再起,如以石压草,草仍未失去生机一样。惟有正智现前,烦恼才能彻底消除,就如草之被连根拔起。解脱主要凭智慧,定只是助缘而已。
最后,还要解释开首经文所说的“修习安那般那念,多修习者,得身心止息,有觉有观,寂灭,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根据《瑜伽论》(卷二十七)的解释,寂灭对“有觉有观”而说,纯一则指“明分想修习满足”。经意是说,行者修止的时候,随烦恼的缠障,身心会惛沉暗昧,而感到粗重,由正修习安般念,可对治惛沉,使身心轻安,也就是得到身心止息。在修观的时候,同样因随烦恼的缠障,会生起种种觉观(即寻伺)、妄想,其中包括由无明所引起的欲想,由正修习安般念,可令觉观静息,这就是“有觉有观、寂灭”;为对治无明所起的欲想,专一修念明想,使欲想速灭,这就是“纯一,明分想修习满足”。这几句经文显示,安般念能对治禅修中易起的两大毛病——惛沉与掉举。所以,安般念是最稳当的定法,它能成为一般学者修定的基本法门,是并非无因的。
【正文】(八三二)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学。何等为三?谓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何等为增上戒学?若比丘住于戒、波罗提木叉,具足威仪、行处,见微细罪则生怖畏,受持学戒,是名增上戒学。何等为增上意学?若比丘离诸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是名增上意学。何等为增上慧学?若比丘,此苦圣谛如实知,此苦集圣谛、此苦灭圣谛、此苦灭道迹圣谛如实知,是名增上慧学。”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义】本经说明戒、定、慧三学所指的是什么,是《杂阿含经》对三学的基本解释。
戒定慧为佛法修学的纲领,一切法门尽摄其中,是凡夫至圣境必学必入之处。所以,法门无量,只此三事得名为三学。
在经论中,三学多称为“增上戒学”、“增上定学”(《杂阿含》称增上意学)、“增上慧学”。增上,一般意义为加强、增胜、增进发展等,但据《瑜伽论》卷二十八(《大正》30.436上)的解释,经中于三学说增上是有两个意义的,一是趣向义,二是最胜义。所谓趣向,是说为了趣向增上心,而修净戒,说名增上戒学;为了趣向增上慧而修定心,说名增上心学;为了趣向断除烦恼而修正智、正见,说名增上慧学。所谓最胜,是说此增上戒等三学,外道所无,是佛教所独有,因为不共外道,就说名增上了。
依经文,增上戒学的内容,与八〇一经所说修习安般念的第一种基本条件相同,对此,八〇一经的“释义”已作解释,此处不赘。增上意学,就是修习四禅。经中只举说初禅,其他三禅从略。经说初禅具足住(意即成就)的境界,是“离诸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离诸恶不善法”,其他经文多作“离欲恶不善法”(如八一七经),离欲即离五欲,离恶不善法即离五盖。“有觉有观”,觉观是粗细不同的心理活动,是心的思想分别,这到二禅及以上,便不会再有。“离生喜乐”是说行者在定中离欲界,进入色界初禅,身心没有五欲的缠结,便由出离欲乐而转生喜乐,这种喜乐由离欲而生,故说离生喜乐。除了四禅,尚有四无色界定(或称四空处定)、四无量定等,都是增上意学,但因为四禅以离欲恶不善法为前提,对向解脱,依之能发慧,现观四谛,见道成圣,所以为佛教的根本禅定,而独得名为增上意学。
至于增上慧学,则是八正道的正见。于此正见多修习,至修慧成熟,无漏慧现前,便能断一切烦恼,获得解脱,如第四章第四节所说。
三学的修习是有次第的。行者先持戒清净而无热恼忧悔;无热恼忧悔,心便欢喜轻安而能修正定;心得正定便能起观,而如实知见世间的苦集苦灭;如实知见苦集苦灭便能厌离,厌离便可去染,去染便得解脱,究竟涅槃。这样,由最初的受持净戒,渐次修定、发慧、离欲、去染,以至于究竟涅槃,三学的修习次第完成,生死解脱的大事也同时成办。
【注释】
(112)布萨:是净住的意思。为共住一处的比丘每半月举行一次自我反省行为的集会。会上由持律者诵说戒本,有犯戒的便自行在大众面前发露、忏悔。此制度使僧众长养功德,僧团得以保持清净。
(113)教诫教授:宽泛说,教诫、教授意义可通。若分别,则教授为教善,教诫为诫恶,或教授指说法,教诫指制戒。
(114)施财:宋、元、明三本藏经作世财。
(115)生法、起法、作法、为法:即因缘生的法、现起的法、无常的法、有为法。
(116)族姓子:原指婆罗门大族的子弟,佛教则用来美称信佛行善的男子(女性称族姓女),义与“善男子”同。
(117)正信非家:非家即无家。于出世法生起正信,再无家室之想。
(118)渐:原本作“树”,今依宋、元、明三本改。
(119)何等为五:原本缺去“为”字,今依宋、元、明三本补加。